日前,印发《关于在上海市创建“丝路电商”合作区方案的批复》,同意在上海市开展“丝路电商”合作区创建工作。批复指出,要发挥上海在中的突破攻坚作用,鼓励先试,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,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,打造数字经济合作新高地,在服务共建“”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批复明确,上海市人民要切实加强组织,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任务,健全机制、明确分工、落实责任,加强风险防范化解,扎实有效推进“丝路电商”合作区创建工作。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加强对“丝路电商”合作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,注重总结经验,切实维护国家。
商务部表示,将认真落实批复要求,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“丝路电商”合作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,支持“丝路电商”合作区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,拓展数据服务和电子单标准应用等,培育壮大“丝路电商”企业,探索开展“丝路电商”智库交流和数字应用推广等,构建“丝路电商”服务体系,扩大电子商务、数字经济治理领域对外开放。
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、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张涌对上海报记者表示,在六届中国进口博览会(下称“六届进博会”)开幕前夕,批复在上海市创建“丝路电商”合作区方案,充分体现了高度重视发挥上海在中的攻坚作用,以及在服务共建“”高质量发展中的枢纽功能。
随着我国与菲律宾、印尼签署双边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,“丝路电商”伙伴国已增至30国,中亚云品等一批特色项目上线。商务部数据显示,2022年,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2.11万亿元,同比增长9.8%,占货物贸易的比重从2015年的不到1%增长至5%。海关新数据显示,今年上半年,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.1万亿元,同比增长16.6%,占到同期进出口货物的比重达5.5%。我国跨境电商的贸易伙伴已经覆盖,是跨境电商生态链为完善的国家之一。
张涌说,今年季度,我国与“丝路电商”伙伴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已过总额的三成。上海“五个”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在贸易便利化、支付清算基础设施、金融科技、数据跨境有序流动、海空铁一体化物流体系建设等领域的一系列改革举措,为创建“丝路电商”合作区提供了重要基础。
张涌建议,上海进一步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,对标DEPA等高标准数字经济等规则,积推动扩大跨境电商“正面清单”范围,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出口前置仓、海外公共仓,探索将非品等“丝路商品”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引入到千家万户,探索将个性化定制要求高的部分工业零部件等以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为中国企业“走出去”提供好的供应链服务,探索以“丝路电商”为重要场景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特别是在企业端和贸易端的应用。
上海财经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孙元欣教授对记者说,从批复看,“丝路电商”合作区的建设有一个关键词:创建;还有两个战略定位,即:打造数字经济合作新高地,服务共建“”高质量发展。接下来将发挥上海“五个”的联动作用,特别是金融的作用,助推“丝路电商”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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